申论热点:拼多多更应该“拼诚信”

【背景链接】

北京时间7月26日晚,拼多多在美国纳斯达克成功上市,拼多多的市值也达到了 240 亿美元;但是,风光无限的拼多多却陷入了“假货”风波。

创维发布声明称拼多多上的“创维”产品都是假冒的,童话大王郑渊洁发布微博举报拼多多平台上的专营店销售盗版皮皮鲁图书,还有小米视界、VDVD手机、假茅台、超熊洗衣粉、蓝月壳洗衣液等涉嫌侵犯品牌权益。

一夜之间3亿人都在拼的“拼多多”变成了“假货多”, 拼多多售假事件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焦点。甚至有人将其视为“假货”“骗子”的代名词。拼多多在上市首日,股价暴涨,不过,随着市场质疑声的不断增加,公司股价连续两日暴跌。

面对质疑,创始人黄峥承认,在拼多多上,山寨问题比假货严重,“拼多多在这方面做得不够好”,并表态争取在未来一个月内出台打击山寨产品等解决方案。


【综合分析】

“低价”成为假冒伪劣的幌子,当便宜成为购买理由,假冒伪劣就会变得理所当然。拼多多在短短两天时间里,经历了极速逆转。原本沉浸在鲜花和掌声中,然而在尚未消散的第二日,拼多多就因为踩了假冒伪劣的“高压线”而陷入舆论漩涡。

8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称,高度重视媒体反映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等问题,已经要求上海市工商局约谈平台经营者,要求上海市和其他相关地方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对媒体反映的以及消费者、商标权利人投诉举报的拼多多平台上销售山寨产品、傍名牌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检查,不管是第三方平台还是平台内经营者,只要构成违法,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牵头召开行政约谈会,要求拼多多平台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入驻平台经营者及商品的管理和审核,积极配合各地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检查,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真正做到为消费者谋福利。

对于拼多多而言,治假、打假将会是接下来最为重要的事情,毕竟社会总在不断进步,用户也会不断成熟。这些年来,电商平台假货问题实际上反映出我国电商平台最大的痛点, 2018年初,阿里巴巴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年度报告》显示,过去一年,有24万家淘宝疑似侵权店铺被关闭。

数据显示,今年6月,有电商投诉平台发布了“6·18”期间投诉数据。在今年6月18日,投诉到平台的涉假问题共计156件,含虚假宣传、虚假承诺、假冒伪劣产品等,涉及相关平台或卖家的诚信问题。其中,消费者明确指控买到假货的投诉共计52件。

假冒伪劣商品要治理,除了电商平台自身需要合规运营,还需要包括政府、平台、商家、社会等各界协同治理,只有共同打击假冒伪劣商,让假冒商品没有生存土壤,这样才能彻底根治国内电商售假事件频发的问题,还市场一个良好购物环境。


【相关问题】

一是政府层面:1、政策措施缺位,缺少前期发展扶持政策引导。2、监管机制缺失,监管力度不够。目前对于绝大多数的无品牌授权、通过自营渠道销售商品的电商,国内并没有相关法律约束,并无法进行强有力的经济制裁和处罚。3、售假处罚的执行效率和透明度有待提高。4、处罚体系不够完善。5、政府与品牌和销售商的合作不够。6、我国法律目前并未规定电商平台对第三方上架的商品具有审查真实性合法性的义务。7、传统的市场监管模式不适应电子商务平台假货的治理。

二是电商平台:1、受物流等要素影响比较大,电商空间平台缺失。2、对入驻商户和个人的约束和管理不够。3、电商平台没有能力逐一审核平台内商品。4、探索创新开拓打假新模式的能力不够。5、网购平台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商家售假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网购假冒伪劣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三是商家层面:1、网络售假成本低,利益大,售假商家从中获益之后反而会增大其售假的能力和欲望。2、自主创新保护能力缺失。3、对所销售商品加强质量管控和知识产权管理不够。4、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法律意识薄弱,规范意识缺失。5、网店等假货供应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6、部分经营者利用投诉机制和假货治理行动,恶意举报、投诉,打压同行业的竞争者,扰乱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四是消费者层面:1、消费者维权难依然存在。由于买卖双方之间商品信息不对称,违法成本低,商品质量检测费用高,以及鉴定难、举证难,依然困扰着消费者诉讼选择忍气吞声。2、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通。3、维权意识差,维权成本高,纵容电商知假售假。4、电子商务消费者维权平台服务能力不高。5、消费者维权不足与过度维权并存,影响了维权效果。6、消费者存在着贪便宜、追名牌等消费理念,推动了假货市场的形成。

五是社会层面:1、新闻媒体存在不经调查肆意诽谤胡乱报道的现象,引导错误舆论。2、民间机构监督与协调、服务功能缺失。3、引导教育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够。4、社会组成合力打假力度不够。5、电子商务网站等平台打假力度不够。


【相关对策】

一是完善法规机制,加大监管力度。1、健全电子商务领域法律法规。2、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市场监管能力。 3、加大防范侵权假冒力度、完善内部管理、提高防控水平和效率。4、加快构建和完善新型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5、注重对相关利益人和权利持有人投诉的处理。6、提高售假处罚的执行效率和透明度。7、完善处罚体系,缩短处理侵权问题的时间。8、加强与有关品牌和销售商的合作。9、建立网络销售商品常态化定向监测机制。10、完善网络交易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创新举报投诉技术手段。

二是利用大数据监测,强化平台治理。1、利用大数据监测、“神秘买家”与委托第三方抽检等方式加强对假货的打击,把好商品关。对商铺的检查常态化,成立专门的检验小组,线上线下双管双验。2、对提供盗版和假冒伪劣产品的商家进行警告和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打击售假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3、强化电商平台对入驻商户和个人的约束和管理。4、电商平台制定相关商品的准入门槛并严格执行,对商家的个人信息等应进行更进一步核实。

三是商家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法律意识。1、提高规范意识,加强学习新《广告法》。2、合法合规从事经营活动,扎紧"自家篱笆"才是避免损失最好的方式。3、当遭遇职业投诉人时,商家要学会冷静分析,改正违法行为避免再犯才是关键。4、提升自主创新保护能力。5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组建反侵权假冒部门和专业团队。6、强化电子商务企业网络交易管理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加快落实网络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电商自营企业不得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经营。

四是鼓励和支持消费者的维权行为。1、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与防范意识。2、加强消费者辨别假货的能力。3、支持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维权,对于一些低价促销活动,也要保持充分警惕。 4、相关部门要将投诉程序化繁为简,让消费者明确责任追究体系,降低其反馈成本与时间,采取相关反馈奖励,刺激消费者的反馈主动性。从中让消费者亲身参与打假活动,不断揪出平台上的假货籽苗,达成双赢局面。

五是加大社会各方协同治理。1、借助媒体加大宣传提高消费者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意识和能力。2、发挥民间机构的协调、社会服务职能,开通“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帮助网络消费者有效维权。3、探索引入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参与网购消费纠纷处理,实现投诉处理关口前移。4、社会各界组成“售假联盟”,共同抵制打假行动。


【权威论述】

电商平台假货问题反映了我国电商平台最大的痛点,不论是传统电商平台还是新兴电商平台,其所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假冒伪劣。

——律师董毅智

平台假货泛滥这种现象不是某个平台的问题,这种现象从根本上表现了法律对社会中产生的新事物、新现象规制的滞后性,这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全解决的,也不要过度寄托在单个平台治理上。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贾路路

假货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多方联合治理。制假售假产业链在国内根深蒂固、利益盘根错节,任何人、任何公司都无法凭借一己之力将其根除,这需要从政府、电商平台、商家、消费者、社会机构五个维度来合力解决。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


【高频金句】

1、保护好消费者权益,需要各方合力打假,需要监管者、平台方共同努力,也需要消费者具备维权意识与防范意识。

2、对知识产权的尊重,是所有商业行为的法治化前提。那种认为低收入人群就可以用假冒伪劣商品去满足的想法,本身就是对这部分人群的侮辱。

3、对于拼多多的一个争论一直存在,山寨货是不是一个有道德的生意?

4、头一日,刚凭借“速度”被捧上天际;后一日,便因为“假货”堕入凡间。“网红”与“常红”之间,似乎只隔着一条“质量”的底线。


【案例拓展】

日本

日本法律对电子商务建立了纲领性与全面性相结合的法律体系。关于假货问题,为保护知识产权,日本政府又对《著作权法》、《专利法》、《实用新型法》、《外观设计法》和《商标法》进行了修改,在促进网络产业发展的同时,维护权利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日本《消费者保护基本法》第四条也规定:“经营者,有关其提供的商品及劳务,在采取防止危害、适当的计量及表示的实施等必要的措施的同时,有协助国家和地方公共团体实施有关保护消费者措施的责任”。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设定了准入机制,要求平台对卖家进行会员注册、信息认知、收取费用、不得侵犯他人权利等条件,制定了《电子商务消费者政策保护框架》、《电子交易法》、《垃圾邮件法》等法律法规。

澳大利亚《版权法》对各类网络服务供应商提供了通知-删除条款,即一旦收到规定形式的通知,通知法院发现版权材料被侵权,或者传输服务供应商意识到材料侵权或可能侵权的事实情况,则传输服务供应商必须尽快删除或禁用访问留存在系统或网络上的版权材料。

《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法》适用于网购交易,要求供应商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在货物或服务的供应或者展示中保证其特性、质量、数量、价格、保障期、有效期及其它信息正确、清晰。


【相关范文】

拼到最后是拼质量

  互联网行业新料不断,这几天,最大的料莫过于拼多多了。短短两年11个月,拼多多从名不见经传的电商平台登陆纳斯达克,刷新了中国互联网企业迄今最快上市纪录。

  其闪电般的增长速度被业界高度重视,站上资本风口的同时也被吹上舆论风口。成功上市的拼多多一夜间饱受争议。一方面坐拥3亿多用户,尤为小城市低收入人群所热捧,另一方面却是业内对其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管控问题和增长模式的质疑。

  其实,“拼购”的概念由来已久,最早的团购模式就有拼购的影子,只不过现在兴起的拼购花样更多,还融入了社交购物的模式。电商巨头们开始打“拼购”这张牌,对广大消费者来说也是“受益匪浅”,消费者都期望通过“拼购”得到更多的实惠。

  近年来,电商平台的发展带动新经济新业态的发展,成为中国互联网经济的一大亮点。同时,越来越多传统企业进驻电商领域,老牌电商们也结合自身特点及优势,不断推出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电商创新模式与应用。此外,电商平台越来越多走出城市,走进乡村,为广大农民带去了新的消费方式甚至增收机会。

  作为新型商贸活动,电商已广泛渗透到我国社会、经济、生产、流通和生活等各个领域。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之际,尤其需要高品质的电商。电商平台打通顾客与商家联系,压缩供应链条,省去了中间环节和渠道成本,能够实现买家得实惠,厂家薄利多销,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物美价廉的选择。

  然而,电商平台的假货现象、诚信危机、规范缺失、税收争议等问题长期存在,困扰着这个行业,给其蓬勃发展带来一些隐忧。由于部分电商平台依靠补贴或打折进行恶性市场竞争,导致大量商家难以盈利,网上商品只能拼价格,高品质的反而没市场,拼到最后造成劣币驱逐良币。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对电商平台而言,首先要有底线思维和自律意识,无论采取何种定价策略,无论定位哪种消费市场,无论选择何种经营模式,最基本的底线永远是符合国家规范,保证产品质量。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主体准入,对网上销售的企业和产品进行严格审核,发挥平台监管作用,对供货渠道产品质量建立制度保障,让假冒伪劣产品进不来、卖不出去。

  对政府而言,要完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和经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我们的法律对制假售价者的惩处差距较大。同时,消费者买到假货后维权成本高,经常遇到店家无赖、监管扯皮现象。因此,政府应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完善对电商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假冒伪劣产品打击力度,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电商平台坚决严肃处理,让假冒伪劣产品有人管、管得住。

  对于所有市场主体而言,需要明确的是,低价产品不一定都是低质产品。低价是市场需求,低质是商家失责,售卖假货则是违法行为。不管是拼产品,还是拼市场,拼到最后,一定是拼质量。(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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